彩世界開獎網頁面載入中動畫

65歲男行搶騎士得手2元及運彩、發票 涉搶奪罪最重可判5年

| 分類:彩票新聞 | 瀏覽次數:114
張男涉嫌行搶黃姓機車騎士,得手2元現金、運動彩券1張、發票1張等物品,圖為示意圖。(記者鄭淑婷攝) 65歲張姓男子因缺錢花用,涉嫌於桃園市楊梅區行搶黃姓機車騎士,得手2元現金、運動彩券1張、發票1張等物品,最後不僅被警方逮捕,贓物都被搜出並發還被害人,張男還因此被以搶奪罪嫌起訴,將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張男於2024年4月2日中午12點多,在楊梅區永美路與日新街口,見黃姓騎士行經該處,趁其不備出手行搶其側背包,雙方一度爆發拉扯,騎士雖即時將包包拉回,但裡頭物品被張男搶走逃逸,警方循線逮人並在他身上搜出贓物,包括現金2元、運動彩券1張、發票1張以及個人生活用品。警方以強盜罪嫌將張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,檢察官經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,張男當時除以徒手拉扯被害人側背包,並未有其他強暴、脅迫手段,雙方拉扯過程,被害人不到1分鐘即將包包取回,張男即逕自離去,未有進一步舉動,足認張男奪取財物之手段,尚未達使被害人身體或精神尚處於不能抗拒的程度,亦未壓抑被害人之抗拒能力,與強盜罪構成要件有別,應屬搶奪行為,並將他提起公訴。